一、招标条件
本 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锅炉受热面防腐、防磨喷涂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 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 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同步配套烟气脱硫脱硝设施。采用单列四分仓空预器、脱硝装置及单列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与脱硫增压风机合并设置,为1 台100%容量汽动引风机,高压电机电压等级10kV。招标范围喷涂表面喷砂除锈、防磨及防腐层喷涂材料供应及施工。防磨、防腐喷涂材料按2Kg/㎡计算,防腐喷涂面积3000㎡,本工程至少分为4 次施工。防磨喷涂面积150㎡。工程施工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规范书”为准。 合同截止到2020 年12 月31 日,具体施工时间以机组停机甲方通知为准,中标人在接到招标方通知10天内完成喷涂工作。中标后将防磨、防腐喷涂材料按2Kg/㎡计算,将防磨材料、防腐材料
运至招标方场地,由招标方负责管理并作为喷涂质量结算依据。喷涂材料用手持式直读元素分析仪检测,防腐材料PS45(镍铬钛合金),Cr 含量43%-45%,Ti 含量0.3%-1.2%,NI 含量43-45 %,其它合量≤2.5%。 防磨材料Cr 含量15%-17%,B 含量4-5,Mn、Si、C 少量,Fe余量。表面处理采用KM 型高温耐磨专用封孔剂封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锅炉受热面防腐、防磨喷涂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锅炉受热面防腐、防磨喷涂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方具有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热喷涂专业委员会颁发的热喷涂行业企业从业资格证书:电弧喷涂耐磨、耐高温、防腐等热喷涂技术一级施工能力。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近2 年内应具有国内300MW 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热喷涂工程施工不少于3 家及以上的业绩,且提供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2.3 其他要求:现场施工人数不少于30 人,投标人提供其中4 人起重设备操作资格。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09日 09时00分到2019年11月14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