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湖北枣阳新市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枣阳新市地面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枣阳市新市镇东部, 属于湖北省太阳能资源一级可利用区。 根据项目当地太阳能资源以及业主的开发计划, 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p,本期工程规划装机容量 200MWp,规划用地面积约7200亩,采用地面光伏方案。
规模: 200MWp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枣阳新市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勘察设计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且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投标人近三年(自2016年 1 月 1 日起)至少具有3个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工程拟任设总:近三年(自2016年 1 月 1 日起)至少具有1个2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2.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6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8日9:00起至2019年11月1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