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一、招标条件
福建可门发电 相关项目 年度石灰石供应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可门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22/17-QT-3501 | 年度石灰石供应 | 石灰石采购 | 2828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度石灰石供应标段】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订立合同的权力,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投标人如是采矿单位 ,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提供年采矿和生产符合脱硫石灰石不少于10万吨的证明文件,并提供拟供货的石灰石产品成份第三方资质单位出具的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至少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列项目。
3.投标人近3年内 至少有2项石灰石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供货业绩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有骗取中标、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⑵有行贿、受贿记录;⑶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⑷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害事故。
6.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的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具备销售石灰石的资格,并提供与采矿单位 2019年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销售意向书》,及按第2条要求提供采矿单位 的相关资料。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1-11 16:02到2019-11-18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1-11 16:02到2019-11-18 16: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