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能源股份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补给水管路更换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9/17-SG-0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补给水管路更换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补给水管路更换施工】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7月31日至2019年7月31日)至少有叁个管径DN400及以上管道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看出合同标的、数量、业主 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在有效期内。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 8.近三年所承担过的工程未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1-11 15:41到2019-11-1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1-11 15:41到2019-11-17 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w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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