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物业管理承包已经项目单位审批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苏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1.1项目概况:金陵电厂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有2台1030MW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建有50000吨级煤码头一个(兼靠70000吨)和1500吨级综合码头一个。输煤系统胶带输送机参数为:卸煤线B=1800mm,V=3.50m/s,Q=3000t/h;上煤线B=1400mm,V=2.50m/s,Q=1500t/h。卸煤线设置两台桥式抓斗卸船机和10条皮带机,上煤线设置两台堆取料机、四台活化给煤机和9条皮带机。脱硫系统为一炉一塔设置,包括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石灰石浆液系统、石膏排出系统及废水处理系统,主要构建筑物有吸收塔、WGGH、脱硫综合楼、石膏脱水楼及废水处理楼等。除灰系统主要为一炉一套电除尘、输灰仓泵、6台输灰空压机、3座灰库及附属设施、一炉一座渣仓,渣水公用系统等。
1.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包含但不限于金陵电厂行政楼会务、文员、保洁,厂区及路面保洁,生产厂房保洁,苏三生活区保洁等,驻厂人数总计不得少于70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
1.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物业管理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物业管理或会务服务或施工劳务服务等项目。
(2)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项的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年及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提供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12日16时00分到2019年11月17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