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
监理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雄安新区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 监理二次招标,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 [2019]04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
2.2项目实施周期如下: 2020年主汛期前具备防洪能力,2020年12月31日主体工程完工;缺陷责任期为完工验收后24个月,其中园林绿化部分工程完工验收后24个月为管护期。
2.3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周期同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工作。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的左堤新盖房枢纽至荣乌高速段。左堤起点位于大营镇东阳村南,终点位于大营镇高庄村东南侧,桩号为ZD0+000~ZD4+400,堤线长约4.4km。对现状堤防加高培厚,堤防级别为1级,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2.7工程内容:①堤防加高培厚约4.4km,设计堤顶宽16m;②河槽疏浚、迎水侧岸坡防护;③堤身灌浆加固约0.5km;④机非混合道、慢行系统等交通工程;⑤园林景观工程。
左堤新盖房枢纽至荣乌高速段工程投资约2.4亿元。
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 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 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2.8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 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工程投资额1亿元 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 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信誉要求: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 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对近3年内 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本项目对近2年内 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其他要求: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期限:请于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5日,每天9:00-12:00、13:00-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