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2022年全厂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处萍乡市芦溪县境内,位于县城西侧约3.5km处的柳江村,东侧距沪昆高速芦溪挂线约260m,东南距袁河约3km,南距320国道约1.8km,西距竹子塘南灰场直线距离约1.2km,北距沪昆铁路线约70m;2台660MW二次再热汽轮发电机组于2015年投产运行。
投标人负责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绿化带的管养、防治病虫害、施肥、修剪及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等工作;补栽;室内盆栽的租赁、更换及养护工作。
招标工期: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合同工期:合同一年一签,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评价,评价为合格及以上,继续签订合同,若评价未达到要求,则不再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具有园林绿化养护相关内容。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01月0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须具有不少于2项具有园林绿化维护或建筑园林绿化施工相关业绩(其中至少有1项园林绿化养护业绩),以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3.2.3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15日09时起2019年11月19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5日0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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