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东方电厂2020-2022年度保安、消防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2020-2022年度东方电厂保安、消防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东方电厂围墙区域内、煤码头、三色湾倒班公寓等电厂范围内的保安、消防服务。保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电厂的治安秩序、站岗、巡逻、查证、登记、交通秩序等保卫有关的日常工作。消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隐患和灭火器材的巡查工作、消防车辆、消防器材和消防队营房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消防巡查、灭火或灾害事故的救援等消防有关的日常工作。
服务期:暂定2020年1月1日 至 2022年12月31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东方电厂2020-2022年度保安、消防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 投标人近3年以来(指2016年1月1日至今,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从事工业企业安保服务项目或消防服务项目业绩,并且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20日9:00起至2019年11月25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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