峁煤电一期2×660MW机组工程脱硫系统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660MW机组工程脱硫系统石灰石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机组石灰石粉从2020年1月至12月底用量最大约82488吨,以实际需求量为准。石灰石粉的运入可以充分利用公路运输的便利条件。本次为寄售单价招标。
交货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
招标编号:ZXZB2019-11-001; 招标项目汇总号:ZG20191171T0000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3.1.1 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 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 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采矿企业,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项目环评报告》,若为磨粉企业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有《项目环评报告》及石灰石采矿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协议。
备注:国家或行业有最新规定遵从其规定。
3.2.2 业绩要求:投标方须至少提供2个有效业绩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方需提供300MW及以上机组良好运行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评标过程中进行核实,如不符合则视为失去资格。。
②签订合同的供货范围为本次投标产品。(包括合同的封面、产品清册、签字盖章页等及买方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
3.2.3 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但代理商须为正规磨粉企业。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2.3.5.1、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企业若非本单位,须提供与运输企业的合作协议,并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2.3.5.2、运输车辆具备:
①机动车辆行驶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1月18日9时起至2019年11月25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微信: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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