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A翻车机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天津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2建设规模:哈电集团生产 2×600MW 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 12 个月完成。
2.4招标范围:A 翻车机改造,包括整体设计、土建、设备(包含附属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安装、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生产等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五年承接过 2 项及以上燃煤发电厂翻车机或拨车机或卸煤系统或输煤系统相关设备检修或改造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商业信誉(近 3 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8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
不予授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 公 示 系 统 、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1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 日 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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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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