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2021年保洁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北京兴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是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集团内部提供物
业和商旅服务。
集团总部项目位于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南侧,南临广宁伯街,是高档办公楼。集团总部 A 座项目总建筑面积 48300 平米,地上 16 层,局
部 18 层,地下 5 层。集团总部 B 座项目总建筑面积 42100 平米,地上 16 层,
局部 18 层,地下 5 层。地上为办公用房,地下为汽车库、设备用房及附属用
房。
二、招标范围:
2.1 服务范围:总部 B 座办公楼区域内外日常保洁(包括客用品和保洁员餐费)、地毯清洗、外墙清洗、石材养护、饮水机清洗、虫控消杀、生活垃圾清运及定期保洁服务工作(包括门前三包及每日将垃圾清运到指定存放处)。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24 个月。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供应商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保洁服务或清洁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最近 3 年内无重大涉诉(或仲裁)并足以影响本次招投标工作及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
3.3 投标人 2016 年至今应具有三项类似保洁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及服务范围页);
3.4 投标人应具有《高空清洗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证书》或具备《高空外墙清洗服务企业》证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服务,需具备相关单位的合作意向书及相关资质证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应具有《北京市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证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服务,需具备相关单位的合作意向书及相关资质证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应具有《市容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生活垃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服务,需具备相关单位的合作意向书及相关资质证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 不接受联合体单位投标。
公共要求:
(一).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二).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三).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
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 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