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广州增城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工业艺术品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CHDTDZ050/17-ZB-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一、招标条件 华电广州增城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工业艺术品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70MW等级H级燃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业艺术品工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投标人在5年内(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且每项合同价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须含有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损益表中净利润近三年连续为负值)的投标人。 7.安全质量要求:(1)近二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职责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2)近一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3)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上述事故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8.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9.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质、业绩(合同关键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1-20 14:00到2019-11-2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1-20 14:00到2019-11-25 17:00。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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