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中继泵站除污器、中继泵站及中心换热站起重设备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中继泵站除污器采购标段 |
#2中继泵站14台除污器设备、#4隔压站9台除污器设备、#6中继泵站6台除污器设备、附件及配套阀门等,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1675 |
|
中继泵站、中心换热站起重设备采购标段 |
#2中继泵站电动双梁起重机1台、物资库房电动单梁起重机2台、#4隔压站电动双梁起重机1台、#6泵站电动单梁起重机1台、50座中心换热站电动葫芦50台(暂估)等起重设备及附件采购,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973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继泵站除污器采购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台接口管径为DN800mm及以上管道除污器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中继泵站、中心换热站起重设备采购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保持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类别包含门式或桥式起重机;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投标人应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不少于6台20t及以上电动双梁起重机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1-19 12:30到2019-11-25 12:3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1-19 12:30到2019-11-25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