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机组为4×145MW(一期)+2×330MW(二期)。
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1096个日历天,计划于2020年1月1日开工至 2022年12月31日竣工,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针对该项目的运行维护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岗位配置等,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以及招标方技术、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规程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化学运行外围设备运行操作和日常巡回检查、化学运行专业所辖区域卫生清理工作等工作。
主要内容如下:
投标方负责化学运行外围工作,具体内容循环水深度处理设备、中水设备、循环水加药、工业废水系统、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含煤废水设备、脱硫废水设备、供热站化学设备运行操作和日常巡回检查、监视、调整操作、定期切换、异常情况的处理、配合消缺、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实施、操作票的执行等工作;化学药品接卸、石灰石、煤粉、灰渣取样、化验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化学运行外围操作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条件
1. 资质要求:(1)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原“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累计三年及以上的125MW及以上火电机组或累计五年及以上的下一等级发电机组循环水排污水深度处理系统或中水回用系统的运行或电厂水处理运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页面)。
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至少担任过发电企业两个水处理运行项目的经历。需提供身份证、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等。
4.本项目þ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þ不接受/□接受代理投标;
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没有发生死亡及一次重伤三人以上的人身事故的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11月21日09时00分到2019年11月2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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