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新疆木垒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吐鲁番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项目已获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木垒风电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木垒县老君庙风电规划区,预计于2020年3月开工,2020年10月投产。叶轮直径120m及以上,须满足风机安全等级要求。轮毂高度90m及以上(不大于120m)。塔筒高度不超过两种。投标人所投机型方案的保证年等效利用小时不得低于2600小时(折减系数取75%)。风电机组出口端单机容量不小于2.0MW,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并网型,采用变桨变速调节功率方式。吐鲁番项目位于新疆吐鲁番地区西北侧、达坂城区东侧,预计于2020年3月开工,2020年10月投产。风电机组出口端单机容量1.5 MW及以上,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并网型,采用变桨变速调节功率方式。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木垒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吐鲁番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木垒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吐鲁番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国内外100台以上、1.5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且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
3.2.2资格能力要求:与投标机型同容量等级风机机型具有投产业绩,并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或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并承诺在第一台合同设备交货前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2.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 月 21 日9:00起至2019年 11 月 27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 17 日8时3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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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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