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1、碧桂园、锦绣学府支线开口DN500高温水分支阀门到高温水支线到红庙路DN500 2*1028米;2、泥水平衡顶管DN1000 2*70米;3、 降水一项;余土外运;路面拆除及恢复一项;绿化移植;市政手续办理。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聊城热电有限公司碧桂园、锦绣学府高温水管网施工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聊城热电有限公司碧桂园、锦绣学府高温水管网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碧桂园、锦绣学府高温水管网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至少3项DN500及以上供热管网施工业绩,同时具有至少2项DN500及以上供热管网泥水平衡顶管施工业绩。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技术协议等能力证明上述具体要求(时间、管径等)的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以上具体要求,按无效业绩处理。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22日9:00到2019年12月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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