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发电分公司2020、2021年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2×660MW火力发电机组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3月9日投入商业运行。分公司脱硝系统CEMS设备为杭州聚光科技公司设备。包括:脱硝入口4套(1号炉A、B侧,2号炉A、B侧)位于锅炉喷氨层垂直烟道,脱硝出口4套(1号炉A、B侧,2号炉A、B侧)位于脱硝催化剂末端垂直烟道,脱硝CEMS机柜分别布置于1、2号锅炉脱硝CEMS站房内。脱硫系统CEMS设备为北京雪迪龙公司设备。包括:脱硫入口2套(1号炉、2号炉)位于引风机出口水平烟道、脱硫出口2套(1号炉、2号炉)位于脱硫塔出口水平烟道,脱硫CEMS机柜分别置于1、2号锅炉脱硫CEMS站房内。
由于青海省环保青环发(2017)95号文要求相关要求,分公司的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的运营须由第三方进行运营。分公司的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营合同即将到期,为了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环保方面的要求,需对分公司的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行进行招标采购。
本次招标范围为西宁发电分公司脱硫、脱硝共12套CEMS设备委托运营。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1.2.1.1主要包括西宁发电分公司脱硫、脱硝12套CEMS设备的运行、保养和维护;3个月一次的手动对比监测和校准;每月向环保部门报送环保相关设施运行状况报告;站房的清洁;仪器档案文件管理等主要工作。
其它完成脱硫、脱硝CEMS设备运营所需的必须工作及发包方未考虑到的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地点:西宁发电分公司厂区。
1.2.3.2服务期限:计划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总服务工期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时间为准,总服务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中国环境保护协会颁发的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服务能力专项评价自动监控(气)一级证书。
(2)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让。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和服务评价证明复印件)。
1.6项目现场负责人要求
项目现场负责人具有环保CEMS设备运营培训合格证、3年以上环保CEMS设备运营的工作资历,并提供至少一个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需附合同及工作资历证明材料)。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5日
1.8.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9日 17:30时截止
1.8.3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2日 8:30~11:30,14:30~17:3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微信: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3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