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深圳眼科医院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眼科医院视光学科信息化系统项目采购
二、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 备注 |
A | 深圳市眼科医院视光学科信息化系统项目采购 | 1项 | 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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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领取 (北京时间)。
注: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需先提交以下资料,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及资质证明材料。 2、法人授权委托书。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信息系统等相关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
5、本院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本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 1 日 14 时00分(评标开始前30分钟提交至评标办公室。)
七、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一份正本、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首页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 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招标单位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投递,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刻录)。
3、投标文件的标书内容应当包含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持原件备查。
4、招标单位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八、(评标)时间:2019年 12 月 1 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九、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下评标的方式,评标程序如下:
凡参与竞标的投标人前往深圳市眼科医院评标室现场并填写投标登记表,由招标项目负责人验明相关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文件后,我院的评标委员会会进行评标。
十、投标文件递交
十一、联系人及
深圳市眼科医院
2019年 11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