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1、2机组励磁系统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与工期
1.1 招标范围
#1、2机组励磁系统改造工程,详见技术规范书。
1.2工期要求:技术协议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供货,施工开始时间待招标方通知,每台机15天内完成施工及调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申请人须为 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2.1.2对于 潜在供应商 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1.3对于未在 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 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1.4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2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具有设计、研发、制造、加工技术许可;
2.2.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2.5 企业税务登记证;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2.6具有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7提供近三年(签订日期:2016年1月1日至今)300MW及以上火电自并励机组励磁改造供货业绩合同不少于三份。(不包含新建机组供货)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1月28日9:00起至2019年12月4日17:00止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2月5日9:00起至2019年12月10日17:00止。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招标文件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