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董家口 2×35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批辅机气力除灰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董家口 2×35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批辅机气力除灰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2.2 规模: 本期建设 2 台 350MW 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2.3 建设工期: 计划 2019 年 11 月开工,首台机组计划 2020 年 12 月底通过 168 小时试运投产;2.4 标段划分:气力除灰系统设备采购;2.5 本次招 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气力除灰设备 2 台套,包括电除尘、省煤器灰斗至灰 库范围内气力除灰仓泵、阀门、管道、灰库灰顶设备及配套仪表等。每台机组配置 1 套气力 除灰系统,采用正压浓相输送系统,出力不小于设计煤种 150%,每台炉总出力不小于 51t/h ;2.6 交货地点: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 16 号;2.7 交货 期:合同签订后 6 个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华能董家口 2×35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批辅机气力除灰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董家口 2×35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批辅机气力除灰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 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压力容器设计资质。
3.2.2 投标单位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不少于 3 台 300MW 及 以上火电机组的气力除灰设备的投运业绩。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 “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 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4.2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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