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机关食堂2020-2021年度食品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2019)
广东机关食堂2020-2021年度食品食材采购(招标编号:0002200000062019),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越秀区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2019 1.3. 对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的有效期,不是合同签订的有效期。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不排除实际采购量与需求预测量偏差较大的情况,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 1.11.3.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并对中标比例进行调整: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视情节扣减其中标比例或终止其中标资格,并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暂停其一定期限的投标资格(自发文之日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扣减、终止中标人中标份额,所扣减或终止的份额由其他中标人平分,其它供应商有责任承担。 1.11.4.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1.11.5.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11.6.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项目单位的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号 标包名称 中标比例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1 肉菜类 3660.54 1 1 肉菜类 54.5% 1994.99 / 500 100000 2 肉菜类 45.5% 1665.55 / 500 2 粮油副食类 816.42 1 1 粮油副食类 50% 408.21 1.4176 200 100000 2 粮油副食类 50% 408.21 1.4176 200 3 水果类 1541.28 1 1 水果类 50% 770.64 / 200 100000 2 水果类 50% 770.64 / 200 4 乳制品类 513.76 1 1 乳制品类 54.5% 280 0.01125 200 100000 2 乳制品类 45.5% 233.76 0.01125 200 注: 1.具体标包划分和招标范围详见标包划分表和报价清单。 2.标的物描述:本次招标标包数按照标包划分原则及年度的需求预测量进行设置。共分4个标的,分别为:标的1肉菜类(含畜牧、家禽、水产、冻品、豆制品、半成品粉面、蔬菜、腌制菜等);标的2粮油副食类(含米、面、油、副食、调味品、干货、速食品等);标的3水果类(含水果、果干、坚果等);标的4乳制品类(含鲜奶、酸奶、常温奶、乳制品等)。每个标的分为两个标包,每个标包选定一名中标供应商。本招标项目采取框架招标形式,具体的需求、交货时间及地点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需求的订单为准。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原则上按上述执行,因采购量大且频繁,实际采购额度比例可上下浮动不超过10%。预计招标金额为预测金额,具体采购金额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有确切数量需求。 (二)项目概述: 为发挥物资集中规模采购优势,根据广东办公室授权,结合公司本部食堂食品食材采购工作实际情况,现拟开展公司机关食堂2020—2021年度食品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工作。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包括食堂所需肉菜类、粮油副食类、水果类、乳制品类等,具体包括公司本部直管食堂、电力科学研究院食堂、电力信息科技公司食堂、广东电科院能源技术 食堂采购的所有食品食材,以及公司培训与评价中心食堂采购的粮油副食类食品。该项目为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为框架式招标,各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分别送货,按照实际采购品类和数量进行结算。采购时限2年,第一年结束后,招标人可通过上年度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足90分的单位取消合作,另行招标。(按合同签订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为第一年度)。每类产品拟选用两个供应商,交替供货,招标人有权因扶贫、产地直采、食材交流等原因,决定另行采购部分食材。 (三)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协议比例进行控制。 (四)适用范围:公司本部直管食堂、电力科学研究院食堂、电力信息科技公司食堂、培训与评价中心食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