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琶洲西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
>本招标项目琶洲西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2018]26号、穗发改函[2019]11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琶洲智慧管廊开发建设投资 ,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社会资本融资,出资比例为政府资本占34%,社会资本占66%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 >2.1.3工程建设规模:琶洲西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及海珠区,主要建设路段包含双塔路、磨碟沙路、琶洲北大街、琶洲西大街、琶洲南大街、琶洲大街西、平江路等,拟建综合管廊类型主要分为两种形式:矩形开挖断面形式及圆形盾构断面形式,纳入综合管廊的市政工程管线种类包含给水、中水、电力、通信、燃气等,拟建设综合管廊总长约7.12 公里,项目总投资157937.0043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2596.584398万元。 >2.2招标内容: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 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检测项目,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主要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的检测工作(其中电缆支架、管片滑槽检验项目、HDPE管(400mm) 检验项目、雨水篦检验项目、井盖检验项目、PE管材检验项目、阀门检验项目、pvc管材、管件检验项目、橡胶止水带检验项目、密封垫、丁腈软木垫检验项目、防火涂料检验项目、防腐涂料检验项目、金属波纹管≦800检验项目、标线、标志检验项目、污水管道检验项目、给水管道检验项目,以上项目专业可根据投标人自身能力进行外部委托。)。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 >3、中标人须根据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测方案提交发包人审查后方可开展工作,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工程竣工验收规范需要为准,检测报告需满足项目所在区安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的要求,不能因检测报告的原因影响竣工验收。 >4、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的项目,且投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由投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投标人自行寻找有资质的单位合作完成该部分检测工作,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2.2.3服务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如工期有调整,检测服务期也相应调整,招标人不额外增加检测费用,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作考虑。) >2.2.4检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1976083.5 0 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 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机构名单”中的单位,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 >注:①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③其他要求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3.5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6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7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 >3.8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3.9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
>4.1 >注:不少于5日。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19 年11月29 日00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19 年12月19 日11 时00 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12月19 日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数字交易平台(网 >开标时间:2019 年12月19 日11时00分。 >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19 年12月19 日10时45分至2019 年12月19日11 时00分;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琶洲西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2. 项目概况与招标 内容
>2.1招标项目概况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及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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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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