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职工食堂粮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对新疆能源下属子分公司粮油进行招标,供应品种主要包括职工食堂用粮油及外卖窗口刷卡粮油。本项目粮油为框架协议采购,以实际数量为准,按片区共分为2个包,每包由大到小排列。配送服务期: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预计用量清单见附件新疆能源公司职工食堂粮油计划使用量清单.doc。
第一包:(近矿区)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北区(位于米东区小红沟路4559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西区(位于米东区益民路1250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活性炭分公司(位于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暴马丁香西街500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公司东山服务部(位于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公司机关服务部(位于乌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澳龙广场旁)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阜康黄竹宾馆(位于阜康市三工河乡天池景区内西台子路口)
第二包:(边远矿区)
神华新疆奇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煤矿)(位于昌吉州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实钱滩路56号)
神华新疆吉木萨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煤矿)(位于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中产业园建四路2号)
新疆昌吉市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屯宝煤矿)(位于昌吉市硫磺沟镇共青团社区125县道)
新疆神华天电矿业有限公司(宽沟煤矿)(位于昌吉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宽沟煤矿工业区)
神华新疆托克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山煤矿)(位于托克逊县阿乐惠镇通沟村黑山矿区)
供应商可对两个包同时响应,至多中一个包。
2.2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次日送达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实收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 50 万元(实收资本以验资报告或2018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签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今3份粮油(米、面、油)的销售业绩,单份合同年度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或3份合同合计金额不少于30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发票(10张以内),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金额及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2月02日 09时30分至2019年12月08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