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电厂2020年度运行部辅助设备运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2 服务内容:为保证南通电厂石子煤干排系统和化水设备正常运行,需相关人员在电厂人员的指导下做好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2.3服务期:2020年1月1日00时至2020年12月31日24时。
2.4招标范围及内容:(1)投标人现场至少配备5个岗位,满足石子煤干排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2)投标人现场至少配备7个岗位,满足化学设备安全稳定的运行;(3)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详细招标范围见第五章《南通电厂2020年度运行部辅助设备运行服务项目服务方案》。
2.5材料与工器具划分:(1)石子煤清运项目:招标人提供现场卫生清扫用电、用水、旋转叉车、人工液压叉车;投标人提供现场卫生清扫所需水管、电筒、笤帚、簸箕、抹布等。(2)化学设备运行项目:招标人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防爆电筒、耐酸碱服、耐酸碱手套、办公室、桌椅;投标人提供服务人员劳动保护用品、除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和工器具。详细划分见第五章《南通电厂2020年度运行部辅助设备运行服务项目服务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专项条件:
(1)投标人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2015年1月1日至今2个电力行业劳务派遣的业绩或至少具备2015年1月1日至今2个电厂主设备系统或辅助设备系统常年维护的业绩(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9:00时起至2019年12月6日15:00时止(北京时间)(报名资料提交后即为报名成功,无须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