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灰场扩建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电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新疆哈密市大南湖乡境内。目前公司装机容量2×660MW,锅炉为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锅炉,采用П型布置、单炉膛、水平浓淡低NOx分级送风燃烧系统、四角切圆燃烧方式,炉膛采用内螺纹管垂直上升膜式水冷壁、带再循环泵的启动系统、一次中间再热,锅炉BMCR蒸发量1948.38t/h。#1机组2015年12月投产,#2机组2016年1月投产。
在电厂运行过程中,由于受周边综合利用市场的影响,电厂粉煤灰及脱硫石膏综合利用达不到100%,目前配套的灰场已贮存满,为满足电厂安全运行及环保排放要求,扩建贮灰场势在必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电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1、2号机组(2×660MW)扩建灰场工程EPC项目。招标范围包含EPC项目的勘测设计、土建施工、材料采购、保管、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含环保、水保等竣工验收)、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最终交付投入使用等所有工作。
2.3工期:总工期6个月(签定合同当天为开工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为最终工期)。
2.4建设地点:国电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厂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B.应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至少有1台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电厂EPC总承包工程投产业绩或2个300MW等级及以上电厂灰场的EPC总承包工程投产业绩,且安全稳定投运至少一年以上,投标方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
【4】信誉要求:未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包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且未在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禁止投标名单内;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一级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内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对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①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2月04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2月10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