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第二批)扬州华维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91204
(招标编号:CHDTDZ065/18-QT-0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包括纯净水生产工,副产品转运、放灰工、除灰运行工、接卸司机等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华维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需提供开标日前至少1项及以上火电厂类似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并附业主联系方式备查)。 3.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 4.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2月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保险人数不少于25人)。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提供的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开标日前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专项资质有该项要求的标段除外)。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注:投标文件须包含具有以上资格的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不接受澄清补充),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主要系统参数等)及投运证明(专项资质条件有投运业绩要求的),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2-04 14:45到2019-12-10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2-04 14:45到2019-12-10 12:00。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手机: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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