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港口岸线整合利用五年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 ,对《镇江港港口岸线整合利用五年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
项目编号:ZJZCFS-(2019)商字第0358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背景
为贯彻交通运输部《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港口岸线管理的意见》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岸线整合利用五年规划,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承担《镇江港港口岸线整合利用五年规划》编制工作。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镇江港港口岸线整合利用五年规划》编制项目,规划内容包括港口岸线利用现状、形势与需求分析、整合利用总体思路、五年整合利用规划、保障措施等。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前期调研、规划编制、负责组织报告评审、规划修改完善等。
工作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49.6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或其基本帐户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已经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水运 ”专业的“规划咨询”,备案信息已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招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下午14:00;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下午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