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 气质联用仪购置项目已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气质联用仪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HBT-13190204-194161
2.3招标清单: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不含税) (万元/台) |
预计数量 (台) |
采购 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气质联用仪 |
138.09 |
1 |
公开 招标 |
1家 |
注:““最高限价”是投标人对相应产品进行投标报价的上限价。投标人的报价应是最终目的地价,即包含: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的相关运输费、卸车费、二次搬运费、税费、保险费、验收费及伴随服务费等全部相关税费。
2.4交货期:设备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80天内交货。
2.5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为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生产制造商应具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条件(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等能力)。经销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科研仪器/设备类经营资质,经销商需提供投标项目仪器设备的授权书
3.32016年10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必须有一项类似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和对应供货银行收款凭证)。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2016年10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未因下列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民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产品质量不合格(2)无故违约(3)围标串标(4)行贿受贿(5)泄漏商业秘密(6)商业欺诈(7)制造传播虚假信息(8)停业整改、整顿。以公司商业信誉承诺文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司公章。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标书发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 14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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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b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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