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发电 专用煤炭堆场及输煤通道工程监理
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12-207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日照发电 专用煤炭堆场及输煤通道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日照发电 专用煤炭堆场及输煤通道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规模: 本工程将建设从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煤炭堆场至华能日照电厂之间的专用输煤通道,输煤通道总长度约3700米,主要包括2条带式输送机,1条管带机及相应的驱动和控制系统,额定输送能力为3000T/h。
2.3 建设工期: 工程计划工期:2020年10月1日竣工投产。
2.4 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收尾工作完成,并配合创优、结算和最终审计完成止。
2.5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图纸施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建设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2.6招标范围: 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监理人承担华能日照电厂专用煤炭堆场及输煤通道工程从主体设计、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
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监督进度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监理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须具有至少2项火电机组建设项目或类似改造项目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技术协议主要内容扫描件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2月6日9:00到2019年12月15日17:00。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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