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瑞宁(瑞通)公司所属23艘船舶采用委托管理为主自管为辅相结合的模式,瑞宁公司14艘五星旗船舶包括1艘3.3万吨内贸船、10艘5.3万吨和3艘7.6万吨系列内外贸兼营船,瑞通公司9艘香港旗船舶包括3艘9.3万吨和6艘11.5万吨系列外贸船。 其中,三艘船舶由瑞宁公司自管。本次采购为20艘船舶管理。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承担20艘船舶管理服务相应的义务及责任。标包划分如下:
序号 |
船舶数量 |
船型及数量 |
备注 |
标包1 |
7 |
5.3万吨4艘、7.6万吨1艘、11.5万吨2艘。 |
|
标包2 |
7 |
5.3万吨3艘、7.6万吨1艘、11.5万吨2艘、3.3万吨1艘。 |
|
标包3 |
6 |
5.3万吨3艘、7.6万吨1艘、11.5万吨2艘。 |
|
注:招标后自管船舶为3艘9.3万吨外贸船。
2.3服务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海事局及经主管机关授权的船级社颁发的DOC证书3年以上(2017年1月1日前)。
(2)获得管理上述标段船舶船型管理资质的专业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1月-2019年10月)须具有与国内沿海大型企业合作经验:管理中国籍散货船总载重大于30万吨或散货船总载重吨大于80万吨的航运企业,合作业绩(投标人合作的国内沿海大型航运企业为其关联企业不计其入合作业绩)。
(4)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1月-2019年10月)累计管理3万总吨及以上散货船不少于15艘(投标人管理自有船及关联企业船舶不计入统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的管理人员至少具有从事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工作经验,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国家主管机关规定。
(6)投标人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7)投标人须承诺服从《上海瑞宁(瑞通)航运有限公司船舶管理公司考核办法》的管理。
(8)投标人承诺按照标段,为中标船舶配备专职机务和海务各1人,上述专职机务和海务必须在本公司担任机海务工作3年以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9年 12月 9日9时起至 2019 年 12月14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成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导致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不能参与投标的我们概不负责!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