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村街山角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查漏补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朱村街山角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查漏补缺工程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增发改投【2019 】3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项目规模: 项目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查漏补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排水管总长约45983m,其中PVC-U DN50 排水管2667 m、PVC-UDN100 m、PVC-U DN150排水管13335 m、PVC-U DN200 m排水管12667 m,DN3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6646 m,新建2座规模为50 m3/d、2座100 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站,配套实施接户井、检查井、沉砂井,道路拆除及修复,旧管清淤、交通工程、管线保护等工程。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3769.162927 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项目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查漏补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排水管总长约45983m,其中PVC-U DN50 排水管2667 m、PVC-UDN100 m、PVC-U DN150排水管13335 m、PVC-U DN200 m排水管12667 m,DN3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6646 m,新建2座规模为50 m3/d、2座100 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站,配套实施接户井、检查井、沉砂井,道路拆除及修复,旧管清淤、交通工程、管线保护等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叁级或以上级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注: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 >③投标人拟派的 >3.1.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 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 >3.1.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6年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00 万元或以上的供水、排水或污水处理厂工程,企业类似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业绩信息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不提供的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 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3.4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通过 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 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20_年__01_ 月__14_日__10_时_00__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 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 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工具下载》电子资审、电子评标相关软件下载 : > /cms/wz/view/index/layout3/index.jsp?siteId=1&infoId=404111&channelId=39 >5.2开标开始时间和 ( 注:开标开始时间为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结束时间之后,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 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5.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及后续版本的有关规定。>5.7投标人应自行检查 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8 广东省六建集团 因在增城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中新镇大安村农村供水工程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穗增水〔2019〕44号)的规定,不予以接受广东省六建集团 参加增城区水务建设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至2021年6月25日。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 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 >7. 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 / )的“首页>公开>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 站发布为准。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