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联合电力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液氨,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液氨,预估量:1200吨
2.2 交货期:所有产品均按照现场使用需求供货,乙方必须在接到物资部供货通知72小时内供货到甲方现场,不允许影响现场使用。
2.3付款方式: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每月结算一次,次月付结算值的70%,试用3个月合格后付结算值的2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有效期满后支付)。甲方支付承包方货款70%前,乙方出具符合国家税法的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当质保金不能满足赔偿要求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2.4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3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2.4企业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3.2.5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供货合同业绩;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业主委托运输合同资质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在已发布的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登陆 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及银行账号: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2月11日9:00起至2019年12月23日17:00止。
4.2.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通知,投标人自行登陆平台查看。
4.2.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底单上传至网上,待审核通过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1500元
4.2.6 银行电汇账号:
收款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