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平潭大练B区风电场塔筒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191210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广核平潭大练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平潭大练、小练东北侧及白青东北侧,场址分A、B、C三块区域,A区面积16.4km2,中心距离海坛岛约3.7km,水深约5~20m,从西南往东北逐渐加深;B区位于A区西侧,面积6.3km2,中心距离海坛岛约7.8km,水深约10~20m;C区位于A区东侧,面积8.6km2,中心距离海坛岛约2.4km,水深约10~25m。场址大部分涉及海坛岛北部保留区,其余位于农渔业区。B区东南部约2.2km2的区域为平潭海坛海峡水下遗址的一部分,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风电场风机布置应避开此区域。B区西北侧距离福清湾一兴化湾港口航运区的航道lkm以上,东侧与海坛海峡北东口水道保持安全距离。大、小练岛之间规划了一条5万吨航道,A、B区之间留出航道。
本风电场规划装机规模总为300MW,其中A区共有33台4MW风机,B区共有10台5.5MW风机,C区共有28台4MW风机,共计300MW。本标段风机塔筒采购涉及B区10台(B1#~B10#)。风机基础型式为单桩基础,本标段风电机组选用明阳风电生产的MySE5.5-155机型,单机容量5.5MW,叶轮直径为155m,风机轮毂高度100m左右。
招标内容与范围:10台明阳MySE5.5-155型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约为100m)配套塔筒及其防腐、运输,“中国广核”、中广核公司logo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标识喷涂等相关服务。供货范围包括塔筒及其内部全部附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塔筒平台、内部爬梯、外部人梯、电缆支架等金属结构件,筒内防雷接地、电缆固定夹块、升降梯配套结构件、塔筒内消防灭火器具及固定支架、防坠落装置,塔筒吊装时所需的临时防坠落保护所需钢丝绳等。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筒成品的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项目名称 |
交货时间 |
塔筒 |
2020年4月-2020年8月,具体交货进度根据监理人书面通知进行。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生产能力:每月生产单机容量在1500kW以上风机配套的塔筒15套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月产量说明材料,制造设备清单,技术人员清单,厂房尺寸及材料存储空间说明材料,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作为定标的依据)。
-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业绩要求:2017年、2018年两年签署塔架200台(套)以上,且至少为单机容量在1500kW(含1500kW)以上的风电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合同封面页、数量页及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6)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0日 17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 17时00分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缴后不退。对重新招标项目,已在首次招标时缴过购买费用的无须重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