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液氨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液氨,预估量:1200吨
2.2 交货期:所有产品均按照现场使用需求供货,乙方必须在接到物资部供货通知72小时内供货到甲方现场,不允许影响现场使用。
2.3付款方式: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每月结算一次,次月付结算值的70%,试用3个月合格后付结算值的2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有效期满后支付)。甲方支付承包方货款70%前,乙方出具符合国家税法的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当质保金不能满足赔偿要求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2.4交货地点: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氨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3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2.4企业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3.2.5企业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具有类似供货合同业绩;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允许代理商投标(出具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3.2.8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9 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危险货物类,含液氨);(投标人与其它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资质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在已发布的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2019年12月11日9:00起至2019年12月19日17:00止),登陆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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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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