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49A 已通过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惠州核电 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型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称为太平岭项目 1、2号机组,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境内的红海湾西北岸。
电站的设计运行寿期为60年。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全厂消防专用灭火设备,主要包括核岛室内成套消火栓、高速水喷雾灭火装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室内成套消火栓、移动式和便携式灭火器、泡沫灭火装置、消防稳压装置、气体灭火装置等,及上述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时必需的SE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文件和运输等。
SO备件、现场支持服务和培训作为选项。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计划交货日期: 第一批交货日期:2021 年2 月28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大于人民币500万元。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4. 业绩要求:
近8年内 ,投标人具有2台及以上百万千瓦级机组电厂的全厂成套消防灭火设备供货业绩业绩。
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近3年内 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
近3年内 ,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记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6. 人员要求
无要求。
7.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 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1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1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 上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