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日照电厂湿灰、炉底渣、石子煤外销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12-210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日照电厂湿灰、炉底渣、石子煤外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日照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日照电厂湿灰、炉底渣、石子煤外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日照市
2.2 规模:2*350+2*680MW燃煤机组
2.3 项目概况:
二期粉煤灰干灰外运不能满足灰位要求时,方可进行湿灰外销。二期湿灰外销年均8万吨左右。
一期2台机组的炉底渣为湿渣;二期2台机组的炉底渣为干渣,二期炉渣在不具备干渣装车条件时,进行湿渣外销。4台机组年产炉渣在6万吨左右。
一期石子煤正常方式为外销; 每年外销处置石子煤0.4万吨左右。
受煤种及机组负荷影响,每年湿灰、炉底渣、石子煤产量都有波动,销售处置以实际为准。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湿灰、石子煤、炉底渣的销售,购买人需按要求自行到指定地点装车、运输。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至少1项类似汽车运输项目的业绩。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湿灰、炉底渣、石子煤处置能力或营销能力证明材料,并提供存放不少于3万吨灰渣场地的环保证明文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2月12日9:00起至2019年12月20日17:00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3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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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