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投资方注册资本金及国内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距沙湾县城中心约 4km,坐落于沙湾县纺织产业园北部。
建设规模:沙湾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背压式热电机组)工程位于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金沟河区内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域,本期主要建设1×B12MW+1×B35MW 级背压机组配 3×13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 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预留扩建条件。配套建设供热管网。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
1. |
|
推煤机、装载机、工程检修 车设备 |
1 台 |
(规格见供货要求)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 投标方应在国内近 7 年内至少具有 1 个以上同类设备 1 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投标方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
8) 本标段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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