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应城市
2.2 规模:应城分散式风电场项目位于孝感市内应城市周边,包括3个分散式项目,毛冲分散式项目位于应城市东北部,装机容量为6MW;吴彭分散式项目位于应城市东部,装机容量为9MW;祁张分散式项目位于应城市西部,装机容量为21MW。应城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6MW。
2.3 建设工期:应城分散式风电场工程计划2021年11月30日全部风机投产,项目建设工期为19个月。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本标段为:应城分散式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采购。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场区划分 |
数量 |
技术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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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分散式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采购 |
应城毛冲分散式风电场 |
风机机位2个 |
规划容量:6MW(不高于6.6MW) |
应城吴彭分散式风电场 |
风机机位3个 |
规划容量:9MW(不高于11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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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祁张分散式风电场 |
风机机位7个 |
规划容量:21MW(不高于22MW) |
注:允许投标单位带方案投标,方案总装机容量不得突破湖北省能源局批复的最大建设规模39.6MW。
2.5 交货地点:应城分散式风电场工程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6 交货期:首批基础环或预应力锚栓在2020年6月1日开始供货,2020年8月30日前至少完成3套基础环或预应力锚栓的交付,2021年3月完成全部基础环或预应力锚栓供货;首套风电主机设备(含塔筒)在2020年10月1日开始供货,于2020年11月30日前至少完成3套主机(含塔筒)的交付。其余主机设备(含塔筒)在2021年6月1日开始供货,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交付。交付进度满足现场连续施工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 2016 年1月1日起至今)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 100 台以上、2.0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且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
3.2.2资格能力要求:与投标机型同容量等级风机机型具有商业投产业绩,并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或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并确认在第一台合同设备交货前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2.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2月13日9:00起至2019年12月19日17: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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