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至互助一级公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及省道308线大角满
至瓜什则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管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西宁至互助一级公路扩能改造工程 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594号文批准立项,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7]372号文批准,工程施工图设计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9]6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以青环发[2018]48号文批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青海省水利厅以青水保[2018]37号文批准。省道308线大角满 至瓜什则段公路改建工程 以青发改基础〔2018〕347号批复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家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西宁至互助一级公路扩能改造工程路线起点K0+000位于韵家口互通立交匝道与互助路的交叉口,终点YK42+780.042 与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 至海晏 段公路威远互通相接。路线全长42.780公里 。项目全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中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标准。其中K5+300~K25+750段为老路改扩建段,整体式路基宽度33.5米;K25+750~YK42+780.042 段为新建路段,整体式路基宽度26米,长13.34公里,分离式路基宽度13米,长3.430公里 。
省道308线大角满 至瓜什则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境内,本项目主线起点在青甘界大角满顺接甘肃夏河Y608线处,终点在瓜什则乡接G316长乐至同仁公路(原同夏公路K25+500处),路线全长56.567公里,主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均为10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15g。路基填方123.86万方,挖方136.33万方,路面517.743千平方米,设中桥248.24m/4座、小桥243.77m/11座、涵洞111道。主线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细粒式(AC-13)沥青混土上面层+5厘米中粒式(AC-16)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同步碎石封层+30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30厘米级配砂砾底基层,路面总厚度60~70厘米。同步建设3条支线共计5.271公里,其中滨河路支线2.166公里及雅龙路支线2.055公里铺筑路面结构层,新建瓜什则乡支线1.05公里。
2.2 招标范围及服务期
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为:
环保管家: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度;2施工期工程环保措施设落实情况及施工期环保咨询工作,协助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3服务期内环保培训教育;4负责本项目竣工验收前的环境监理工作;5开展环境监测工作;6负责环境保护档案整理归档;7依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负责完成环保调查及报告编制工作;8负责环保验收备案组件工作并取得备案通知书。
水保管家: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期水保管理制度;2施工期工程水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施工期水保咨询工作,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3服务期内水保培训教育;4负责本项目竣工验收前的水保监理工作;5开展水土保持管理和监测工作;6负责水土保持档案整理归档;7依据国务院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负责完成水保调查及报告编制工作;8负责水保验收备案组件工作并取得备案通知书。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BSB-1,计划开始服务时间为2020年1月,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止,预计服务期6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36个月,施工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同时具备:
a、环境监测单位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b、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资质证书;
c、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
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所具有的资质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但应提供该独立法人单位与其下属单位非独立法人机构隶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b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的环境保护监测、验收调查工作;c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的水保监测、验收调查工作;d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的水保监理工作。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应就联合体协议书中其承担的任务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的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应以具有环境监测资格的成员作为联合体主办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未被国家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环境保护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西宁市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12楼121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 二楼8号开标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每个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提交多份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6.4 招标人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出席开标会。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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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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