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2.2 规模:2×350MW;2.3 标段划分: 济宁热电 厂 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热工试验室设备。2.4 本 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热工试验室成套仪器仪表设备,包括热电偶和热 电阻自动检定装置、标准热电偶和热电阻、标准压力(真空、压力)源设备、标准精密压力 表、手持式全自动压力校验仪及电压、电流、频率信号校准仪等设备。2.5 交货地点:山东 省济宁市;2.6 交货期:2020 年 6 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济宁热电厂 2 台 350 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第四批辅机热工试验室 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济宁热电厂 2 台 350 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第四批辅机热工试验室 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方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00MW 及以上国内新建机组 3 项热工试验室设备(至少包括温度校验和压力校验设备)的业绩(并 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封面、供货范围及签字页)。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12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