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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东风西路实验楼维护装修项目(补充公告二)

   日期:2019-12-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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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东风西路实验楼维护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二)

>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东风西路实验楼维护装修项目(项目编号:[JG2019-6433])已于2019115日在 发布招标公告,于20191125日发布在 发布补充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补充公告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已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并可以在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办理投标登记信息,未办理投标登记的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投标办理投标登记。

>一、       招标公告修改为:

> 

>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东风西路实验楼维护装修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东风西路实验楼维护装修项目已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440104-73-03-04840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178.819平方米,包含A/B两栋连体楼,其中A栋三层,B栋四层,建筑面积总共3536.32平方米。本次项目主要为实验楼改造,具有一定的技术要求和特殊的技术标准,招标包含对改善楼房漏水、墙体批荡脱落、楼房残旧等问题进行设计和施工总承包部分,完善实验室场地以及实现"十三五"规划等。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内容:

>本次设计不含方案设计,仅为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60%,不含结构设计(扣除结构设计工作量比例25%),设计费结算最终以施工图预算价为基数计取。)根据发包人基础资料、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工程管理要求,负责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东风西路实验楼维护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及合同结算、工程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

>1)设计不含方案设计,仅为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现状测量、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配合概算送审工作、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施工过程服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后期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招标人要求提交;协助招标人办理与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

>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2.4.2工程施工

>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本项目临水临电(含红线外接驳)等工程的报批及施工工作。

>2)负责本项目建筑物内破损部分的拆除及清理外运工作。

>3)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外立面、室内地面、天花墙面、门窗的修复、屋面及外墙面渗漏修复、给排水系统改造、弱电系统改造,电梯线路更换等。具体改造内容以招标文件、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4)负责预算、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负责送审、配合审核工作。

>5)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排水许可证、临水临电、水电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质量验收、档案验收及竣工备案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

>6)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7)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等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垃圾外运工作;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8)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9)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11)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2.4.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本项目涉及到实验室的改造,具备特殊的技术指标及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5工期: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

>1)设计工期:20日历天

>2)施工工期: 130日历天

>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1.1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3.1.2施工资质:应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说明: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执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 >3.3.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与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持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网页截图,《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其他要求:

>3.5.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四季建设工程 为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5.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3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5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总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或建筑施工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

>3.5.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5.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 >3.5.9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注:暂无名单)。

>3.5.10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1    7       10 00  分,地点为 综合业务厅(2F)(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 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  2020     1  7  10   00   分。

>5.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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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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