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枣阳新市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组件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12-2132-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枣阳新市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公司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湖北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枣阳市
2.2 规模: 200MWp
2.3 建设工期:本工程拟定于 2020年3月1日具备开工条件,于2020 年 12 月投产发电。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标段为华能枣阳新市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组件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总容量为200MW,组件类型为单晶组件,组件峰值功率不低于405Wp,效率不低于20%。
2.6 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2020年4月20日开始交货,3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交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投标人近1年应具有单晶硅或多晶硅 累计容量5000MW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其中至少一个单体容量为50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供货业绩。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
3.2.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2月17日9:00起至2019年12月23日17:00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2019年12月17日9:00起至2019年12月23日17:00止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3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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