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高清电子胃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高清电子胃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SZDL2019333079
二、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高清电子胃镜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550,000.00元
四、项目标的及服务期限、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设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交货时间:投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交货。
3.交货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4.在“信用中国”网站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 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6.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投标人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
7.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六、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七、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9年12月19日9:00至 2019年12月25日17:00 时期间登录深圳 站 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 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 后在右上角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 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