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水汽取样装置、炉内加药系统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水汽取样装置、炉内加药系统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项目代码:2019-440112-78-02-002672、2019-440115-78-02-002624 、2019-440114-78-02-002709、2019-440118-78-02-002834 、2019-440117-78-02-002724 >2.1.3、工程建设 >2.1.4、工程建设规模: >(1)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垃圾焚烧炉为6×800t/d 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为3×50MW汽轮发电机组; >(2)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炉为4×800t/d 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为2×50MW汽轮发电机组; >(3)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炉为4×800t/d 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为2×50MW汽轮发电机组; >(4)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炉为4×800t/d 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为2×50MW汽轮发电机组; >(5)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炉为4×800t/d 炉排焚烧炉,其中2台超高压锅炉(13MPa),2台次高压锅炉(6.4MPa);汽轮发电机组为2×50MW汽轮发电机组;其中1台超高压汽轮机(12.5MPa),1台次高压汽轮机(6.2MPa)。 >2.1.5、建设工期: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2.2.1、采购设备名称、数量、最高投标限价: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16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black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black;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black'>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分项报价高于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供货范围包括所需的设备本体及附件(含安装基础件)、电气和控制系统、、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整套系统设计、供货、安装指导。接口管道附件、含法兰、反法兰、螺栓等设备与基础连接的金属件由投标人提供。 >2.2.2、技术规格:详见本项目的技术需求书。 >2.2.3、交货 >2.2.4、交货期:各厂区的具体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2.2.5、项目编号:JG2019-7668。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①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指水汽取样装置或炉内加药系统任一设备)的制造商。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 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超过150万或以上质量合格的水汽取样装置或炉内加药系统任一设备的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①采购合同关键页、②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评审指标。 >3.1.3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② 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本项目招标人无书面拒绝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站下载。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5日15 时00分 ,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1.2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0年1 月15日14 时45分至2020年1月15日15 时00分;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1.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0年1 月15日15 时00分至2020年1月15日15 时30分,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 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站。 >注:投标人必须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在 办理信息登记(具体请 >投标截止前,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或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3 名,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 >6.
>序号 | >设备名称 | >使用厂区 | >数量 | >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 |
>炉内加药装置(套) | >水汽取样装置(套) | ||||
>1 | >水汽取样装置、炉内加药系统 |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 | >1 | >3 | >370 |
>2 |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 | >1 | >2 | >265 | |
>3 | >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 | >1 | >2 | >265 | |
>4 | >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 | >1 | >2 | >265 | |
>5 | >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 | >1 | >2 | >265 | |
>合计 | >5 | >11 | >1430 |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万元 |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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