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0835-190Z22409641 三、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50,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全国第十次文代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国家“一国两制”国策与“一带一路”文化倡议,展现近五年以来港澳台同胞与海外华人的美术创作成绩,做好“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港澳台、海外华人邀请作品展相关工作,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本项目成交人将全力配合中国美术家协会做好本展区的相关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项目服务内容如下: (一)、明确组织机构 主办
中国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州市美术家协会 协办
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美术馆 (二)、组建展览组委会 展览组委会成员由主承办方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另文呈报)。为做好本展区的宣传、收件、策展、布展及出版作品集画册等各项工作。 此外,为确保展览顺利进行,本展区也将结合具体工作情况,成立五个展览工作小组:会务组、展览组、宣传组、接待组、后勤保障组,各组具体负责人员将经多方协调确定(各工作组职能略)。 (三)、组建评审委员会 将根据“第十三届全国美展评委组成原则”和“中国美术奖章程”规定产生本展区评审委员会。同时,由大展所设立的“监审委员会”派出的监审委员,负责监督工作。 (四)、作品数量与要求 展出作品数量:300件 1.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品约40件; 2.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品约30件; 3.台湾地区作品约50件; 4.海外华人作品180件(海外华人作品直送港澳台展区参加评选); 备注:300件作品中,拟特邀海外艺术家及作品40人、40件,组成本展区的海外特邀部分。 展出作品不分画种、不评奖。 从本展区的展出作品中挑选出约40件作品作为特邀作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美展获奖暨获奖提名作品展”。 展出作品规格 送展作品按照《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细则》中对各画种展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 入选本展区展览的作者具备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并获得由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颁发的入选证书。 (五)、作品征集 征集范围:作品面向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征集。 (六)、作品集出版 《第十三届全国美展(港澳台、海外华人展区作品集)》计划为12开,21.5印张344页,全彩印,采用157克特殊纸,共2000册(平装1500册,精装500册),入选作者每人赠送一本。 作品集将根据最终确定的300件展出作品情况制定最终体例。 (七)、作品评选 入选本展区的300件作品,均有资格参与“第十三届全国美展获奖暨获奖提名作品展”评选。 评选方式:展览评审委员在大展“监审委员会”派出的监审委员的监督下,评选出40件作品作为特邀作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美展获奖暨获奖提名作品展”。 (八)、筹备研讨会 研讨会主题:《海内存知己:新时代中国美术走向世界与海外华人艺术家的交融态势探讨》 研讨会时间:2019年12月 日14:00—18:00(待定) 研讨会 (九)、展览开幕式 开幕式: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港澳台、海外华人展区开幕式 开幕时间:2019年12月 日10:30—12:00(待定) 开幕 并且,为了做好“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港澳台、海外华人邀请作品展相关工作,拟请广州市美术家协会作为该活动的承办单位,以力求活动取得最佳效果。 广州市美术家协会(简称市美协),成立于1987年10月17日,是广州地区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市美协坚持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团结和凝聚广大美术家、美术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标准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造,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作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港澳台、海外华人邀请作品展正式落户广州,广州市美术家协会具有丰富的举办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的经验,有能力、有信心、有决心办好本次展览。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拟定的供应商
拟定的供应商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洪胜宏 工作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黄东兵 工作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傅世雄 工作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4.专家4姓名:吴东醒 工作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5.专家5姓名:朱元长 工作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上述情况属实,为了满足申请单位对项目的要求,建议从符合项目要求的唯一供应商广州市美术家协会处采购。该采购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6日止。 十、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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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