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动车数据采集更新及车辆注册排放阶段比对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就深圳市机动车数据采集更新及车辆注册排放阶段比对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DL2019333110
二、项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相关内容;
2)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深圳市 上响应投标; 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 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 后在右上角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 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答疑事项
2019年12月29日 17:0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 ,登录“深圳市 ”后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9年12月31日 17:00 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01月03日 09:30时之前上传到深圳市 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 ”后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0年01月03日 09:30时,在 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 ”后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采购实施→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重要提示:
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 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 ,在深圳 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关于投标保证金:
自2019年8月15日起,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有采购项目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同时将为所有注册供应商 开放投标权限;
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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