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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东路2519号28号楼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9-12-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新港东路2519号28号楼装修改造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省工艺美术现对新
新港东路2519号28号楼装修改造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省工艺美术 现对新港东路2519号28号楼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

二、招标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及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月1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1. 开标时间:2020年1月17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登记及
    2、符合本招标公告第九点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登记时提供本公告第九点要求的文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委派的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我单位承诺不存在招标文件1.4.3规定的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主办方):(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若有):(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新港东路2519号28号楼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牵头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概念方案)、方案设计和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方

    法定代表

    成员

    法定代表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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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e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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