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保安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0年度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点:山东省聊城市。
2.2 服务内容: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作为二级反恐单位,根据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应配置相应等级保安保卫。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安保人员,保证招标人管辖范围内管辖区域内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符合招标人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及公安机关对企业治安管理的要求。负责招标人防范和应对暴恐突发事件等,负责对招标人员工进行内保条例及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招标人全员反恐防范、自救、逃生、应急、处置能力,负责完善招标人各项内保工作台账等。
2.3服务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合同承包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方案所列下列工作量: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1 |
厂一门 |
人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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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厂二门 |
人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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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厂监控室 |
人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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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厂西南门 |
人 |
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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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厂东南门 |
人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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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厂东门 |
人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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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号塔加巡逻 |
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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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铁道门卫 |
人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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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消防巡检应急 |
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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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鲁西煤场 |
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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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鲁西煤场办公楼 |
人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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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带班队长 |
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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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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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7人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的相关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9:00时起至2020年1月6日15:00时止(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2月30日9:00时起至2020年1月6日15:00时止 购买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802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