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020年度化学水处理药剂、脱硫用石灰石粉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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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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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公司2020年水处理化学药品 |
硫酸1500吨、液碱650吨、次氯酸钠400吨、盐酸600吨 |
85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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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公司2020年脱硫用石灰石粉 |
石灰石粉 20000吨 |
96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宿州公司2020年水处理化学药品】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2.投标单位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内,至少应具有1项及以上火电厂化学药剂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投标,不接受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投标,不接受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宿州公司2020年脱硫用石灰石粉】
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或个人独资。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石灰石粉生产商相关的“采矿许可证”,并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销售意向书》,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货高峰时需每日供应石灰石粉400吨,需提供相关业绩或运输合同、协议等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黑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19-12-30 14:34到2020-01-06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2-30 14:34到2020-01-06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