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的委托,对广医五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十一)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7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0835-190Z22810201
- 采购项目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证明材料;2019年新成立注册的公司除外;)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证明材料及设备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个月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
4. 供应商信用记录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于2019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1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20日14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
- 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1月20日14时30分。
- 开标评标